自1.24日起,梅山公司根据国家及股份公司要求落实港口收费降费相关政
策,现明确退费流程如下:
1、未结算的费用按规定直接进行减免,账单金额即为减免后的金额。
2、已结算费用:托收客户在后续费用中抵扣;现付客户直接退费。
3、具体退费途径:原则上按原收费途径进行退费,即
码头托收费用-------- 商务部费收 TEL:27687024 联系人: 陈佳燕
码头现付费用-------- 服务中心费收 TEL:27686625
线上操作(含现付和托收)----- 易港通平台 TEL:27680011
退费问题协调----- 商务部费收 TEL:27688661 联系人:王蕾
4、具体退费流程:
码头托收客户----- 商务部费收提供可退费用清单,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后续
费用中抵扣。
码头现收客户----- 客户梳理需退费数据,发送邮件至服务中心邮箱
msfwzx@nbport.com.cn----双方确认无误后,客户提供
发票原件或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收款人详细信息快递
到码头(专票还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红字信息表)--------
码头将退款打入客户账号。
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2020---08---03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:
 附件
|